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经到了关键阶段,除了继续加强人员隔离、增加收治能力、以及加快诊治方案研发等方面措施以外,我们还要认真考虑如何有序恢复企业的生产活动,减轻疫情对于我国经济的影响。目前,多地政府已经密集出台了多项措施,从融资贷款,税费减免,人员减负,以及防疫物资供应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相信这些措施将在下一阶段有力推动企业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除此之外,我们还建议政府为企业家提供更多的制度性保护,激励他们以更强的创业热情和使命担当带领员工抗击疫情。自一月中旬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的速度大大加快,各地政府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措施试图阻断病毒传染。尽管这些措施非常必要,但在落实过程中也使得许多企业家承担了一些本不该由他们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例如,近期各地政府纷纷发布企业复工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法人负责”以及“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控制疫情的角度看,这些规定很有必要;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不恰当的责任转嫁的情况。有企业家朋友反映,个别地方政府规定一旦企业复工,如果有一个员工感染,就要对企业法人采取强制措施。这些政策和规定大大增加了企业家对于恢复企业生产的顾虑,甚至影响到了防疫物资企业的产能恢复,这对抗击疫情工作尽快取得胜利是不利的。
当前,全国人民正在以极大的勇气和信心抗击疫情。但客观来说,疫情也对民众的心理产生较大影响。许多人士在感叹生命无常之余,更多地产生回归家庭和平静生活的愿望。相比于普通民众,企业家群体往往已经完成了财务积累,许多人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拥有更加优越的生活条件。如果此时我们将一些本不该由企业承担的责任强行转加到他们身上,同时以高额经济惩罚甚至强制措施要求企业家承担这些责任,那么我们就很难在防疫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激发企业家们积极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热情。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希望从制度上保护和激励我们的企业家,让他们在抗击疫情以及后续生产恢复的过程中能够轻装上阵,在政府有效支持和指导下,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疫情防控、实现企业正常经营。
第一,明确政府和企业在防疫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避免部分地方政府将防疫责任过度转嫁给企业;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各地普遍面临人力,物资,诊疗技术等方面的短缺和和不足。缺乏资源和能力培训的地方面对压力,自然产生传导压力的冲动。由于企业既拥有财务资源,又能对雇佣的员工实施一定的纪律约束,自然成为官员落实防控责任的理想对象。然而,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抗击防疫并不是它们在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主要任务。相反,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治理功能,使得企业家能够聚焦于抗击疫情的需要提供产品和服务。我们建议,对于企业的防疫工作,政府应当建立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派出防疫专家监督指导企业防治病毒传播的环境和措施,确保企业能够安全、专注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优化防护物资配置,优先保障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企业复产;允许企业与员工协商,灵活处理劳动关系当中的各类问题,慎对企业家采用强制措施;随着假期时间延长,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压力越来越大。未来,中低收入人群要求恢复工作获得收入的愿望将愈发强烈。从目前的各地公布的复工通知来看,基本上是优先保障地方重点建设工程复工。实际上,我们建议更多考虑消纳劳动力容量大的民营企业尽快复工。政府应在群众生计和大众防疫之间寻求平衡。对于批准复工的企业,要保障它们对于防护物资的供应。还应该客观看待疫情发展规律,可以采用企业负责人驻场等方式强化他们对于防疫工作的重视。对于达到防护标准,仍然因为不可控因素产生传染个例的,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
第三,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作为经济主体按照市场规律开展经营的权利,政府通过恰当措施引导企业围绕抗击疫情开展业务。突发的疫情打破了市场平衡,使得许多产品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在此情况下,多地政府提出了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发国难财的行为。这些要求在当前物资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无疑是必要的。但是也要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在用工困难、原材料紧缺,防护要求大大提升企业成本的条件下,如果企业家在承担极高风险的同时不能获得合理的回报,他们迅速恢复并扩大企业产能的动力从何而来?实际上,价格上涨反映了市场短缺,是吸引更多企业进入相关领域的基本机制。面对防护物资短缺,除了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医疗一线供应之外,其他可以通过政府以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进行大规模采购,简化紧缺领域企业设立手续,推动供给增长,同时可以明确疫情结束后政府将收储过剩产能,使得相关的投资主体形成稳定预期。
第四,形成传递正能量的舆论环境,强调当下依法合规的恢复生产,就是当代企业家抗击疫情的实际行动、为国创业的使命担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经对国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其对于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特别需要培育、保护、和激励企业家精神,使得我国经济能够克服当前的困难。实际上,我国的企业家作为一个群体,已经在包括医院建设和物资筹供等方面显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应当形成这样的舆论环境,激励企业家为国再创业,积极投身于抗击疫情的战斗当中。对于在抗击疫情恢复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要加以鼓励和褒奖,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尊重企业家精神的氛围。
作者:谢恩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管理高等研究院副院长
来源:“管理学季刊”公众号《管理名家圆桌谈(一):突发疫情下企业如何“危”中掘机”?》